赣农机鉴字[2016]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农机鉴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机综〔2013〕50号)要求,经省农业机械化技术委员会小组会审定,共有6个农机产品(见附件)通过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按照相关鉴定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3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7年1月3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jxsnjjdz@163.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江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三、公示期间,如对其他企业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咨询、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换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谢新萍 联系电话:0791-83955803,电子邮箱:jxsnjjdz@163.com,传真:0791-83955803 通讯方式:地址:南昌市蛟桥庐山北大道庐枫路588号(省农业机械研究所院内),邮编:33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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