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3省2016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案的意见》(农办财〔2016〕65号)和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的通知》(湘农联〔2016〕265号)中先进适用农机产品购置奖补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专家会议,研究制定了《湖南省2016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和《湖南省2016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先进适用产品补贴额一览表》(附件2),同时对部分产品归档资料进行了评审,形成了《湖南省2016年部分产品归档评审情况表(2016.12.2)》(附件3),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并将有关情况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产业办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公正合理。个人反映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请产品符合归档要求的相关企业认真核对补贴产品归档数据,如发现补贴比例畸高等异常情况,应主动报告。对于迟报、瞒报、漏报以图不当获利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请产品符合归档要求的相关企业于近期登陆湖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详细操作流程参照《关于领取湖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登陆账号并录入产品信息的通知》(湘农机产函〔2016〕13号)。
联系人:张京 ;联系电话:0731-85066278(兼传真);邮箱:hnnjcyb@126.com;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号省农机局产业办;邮编410015。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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