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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第一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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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机鉴推字〔2016〕9号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明确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农机产(2015)19号)和《海南省农业厅关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站组织对生产企业申报的所有产品信息进行了汇总,将符合条件的1997个产品整理形成了2016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第一批公示稿),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事宜    

(一)公示时间2016年8月23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17:00止。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最终结果由省农业厅发布。    

(二)公示期间生产企业应对公示的补贴产品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和产品信息的准确性,对发现问题未主动报告,在实施补贴过程中被举报或检查发现错误的,将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三)公示期间,凡对附件中的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8月30日17:00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我站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我站。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站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二、相关要求    

生产企业要对公示中涉及本企业产品的归档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并对归档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完全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本企业产品归入低档造成补贴额偏低的,补贴额在一个补贴年度内不作调整,按低档补贴。对于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或归档档次有误等情况,企业应暂停销售并主动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归档单位书面报告;企业未主动报告的,经举报反映查实,要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归档错误产品已经补贴销售的,企业负责按期退还购机者购买此产品多获得的补贴资金,并妥善处理相关纠纷和矛盾;企业未按规定处理的,要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因调低补贴额而引发纠纷的,必要时可作退机处理。    

三、其他    

对于未归档的产品,我站整理形成了《未归档产品明细表》,并列出了存在问题,相关企业可根据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基本配置和参数填写不规范,无归档核心参数。

2、产品合格证不规范。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名称、厂家、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检验员签章和产品检验合格专用章(或单位公章)等。    

3、价格鉴定报告不规范。价格鉴定报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第三方及被鉴定方的签章、被鉴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价等。    

4、档次填写有误。    

《未归档产品明细表》中涉及的企业根据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我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试运行)中填报相关信息,具体填报事宜另行通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省现代农业中心14楼  收件人:游先生,邮箱:njztgk@163.com,联系电话:0898-66784173.手机:18089775589.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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