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机鉴〔2016〕38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的委托,我站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的通知》(粤农机鉴〔2016〕3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开展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工作。
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鉴定机构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以及《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粤农函〔2016〕237号、以下简称《补贴额一览表》)、《关于调整<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档次补贴额的通知》(粤农函〔2016〕320号、以下简称《补贴额调整表》),对企业报送的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材料进行审查归档。审查归档期间对企业提交的补充说明书面材料给予受理。审查归档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不予归档的情形
1、产品不在归档范围内。不属于《补贴额一览表》、《补贴额调整表》中品目分档的产品;
2、机具小类/机具品目/分档名称不一致。《归档信息备案表》填报的机具小类/机具品目/分档名称与《补贴额一览表》、《补贴额调整表》不一致;
3、报告中产品技术规格无分档参数;
4、技术规格参数与报告不一致。《归档信息备案表》填报的产品技术规格参数与报告不一致;
5、分档名称不符。产品基本配置和技术规格参数不符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额调整表》中相应的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
6、机具型号/产品名称/证书有效期(年度)与证书、报告不一致。《归档信息备案表》填报的机具型号/产品名称/证书有效期(年度)与证书、报告不一致;
7、证书、报告产品名称不一致;
8、未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包括未报送《归档信息备案表》工作表文档和《归档材料》PDF文档;《归档材料》PDF文档多个文件报送、文档顺序不符、版面不符(一版面两页原件内容等);《归档材料》PDF文档中缺证书或证书对应的报告(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证书或报告非原件扫描等。
二、公示事宜
1、公示时间自2016年8月5日-8月11日17:00止。
2、公示期间,凡对公示附件中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于2016年8月11日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LCL066@126.com邮箱。不再接收任何报送归档补充说明材料。
3、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确认整理,形成《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汇总表》后给予公告。(联系人:林彩丽、陈坚松,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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