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机鉴〔2016〕1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的委托,我站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的通知》(粤农机鉴〔2016〕8号)的要求,开展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鉴定机构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农函〔2016〕237号)、《关于调整部分档次补贴额的通知》(粤农函〔2016〕320号),对企业报送的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材料进行审查归档。归档情况已于2016年4月22~28日在广东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企业针对报送归档产品提交的说明/证明材料等电子邮件,我站对此进行了审查与回复,并做出处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报送归档补充材料不予受理;(2)分档参数根据报告产品技术规格参数,检验结果、试验条件等不作为分档参数依据;(3)微耕机分档参数配套功率按报告技术规格中的功率;(4)撤证产品不予归档。
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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