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函〔2016〕46号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4月29日,我局公布了《安徽省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次归档信息表》,在导入补贴系统时发现,有8个产品属生产企业重复申报,经专家和生产企业确认,删除重复的4个产品。此外,有2个产品属同一生产企业、同一机具品目和同一机具型号,但档次和产品名称不同;有1016个产品与补贴系统内已有产品重复,即同一生产企业、同一机具品目和同一机具型号,根据《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次归档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6〕34号)要求,2015年安徽省已归档产品不再重复导入补贴系统,因此上述1022个产品此次不予导入补贴系统,但其中有15个产品根据企业申报和专家归档,予以调档(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有关农机生产企业于5月20日前将解释说明以正式函件形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地址:合肥市霍山路86号;邮编:230031;电话:0551-65128029;联系人:秦军卫),逾期将暂停其所有产品补贴资格。
请有关农机生产企业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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