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县级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局通知》)要求,省局于5月3日至5日通过上网查看方式对全省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补贴专栏)维护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专栏名称规范性;2、补贴政策有关文件;3、补贴产品信息;4、管理制度;5、资金规模及实施进展情况;6年度落实情况信息;7、投诉举报渠道;8、违规惩处、黑名单情况。
检查以各市县农机化信息网上补贴专栏公开情况为准,其它渠道公开的不进行统计。
二、整体情况
年初海南省及各市县的农机化信息网改版升级后,原网站上绝大部分信息均已丢失,许多信息需要重新上传公开。因此,省局将2016年第一季度的补贴专栏检查通报顺延至5月初进行。省局于5月3日上午进行了预检,并将发现的问题分别反馈给各市县,然后于5日上午进行了正式检查。从最终检查的结果来看,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按照《省局通知》的要求,组织上传补贴专栏相关信息,专栏维护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所有市县均规范了补贴专栏名称,公开了补贴产品信息及投诉举报渠道,50%左右的市县公开了管理制度及违规惩处、黑名单情况,小部分市县公开了补贴政策有关文件、资金规模及实施进展情况,而年度落实情况信息只有万宁市已完全公开。其中,万宁补贴专栏建设工作质量最好,8项指标全部符合要求;海口、三亚、五指山市补贴专栏建设工作质量较好,均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个别市县补贴专栏信息发布很少或发布的信息不完全。
三、存在不足:
1、公开的信息未能发布在相应的栏目内。例如,个别市县把违规惩处、黑名单信息发布在“行政通知”、“综合要闻”栏目内而没有发布在“曝光台”栏目内;
2、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完整。部分市县只上传发布了某个文件的部分内容,有的文件的附件无法打开,有的文件标题不完整。例如把农财两部的年度实施指导意见的标题写成了“农业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5-2017年”;
3、未按照《省局通知》内各项指标的具体内容发布信息。每个评价指标都有2到3项内容,很多市县都只发布了其中的一部分,导致该项指标不合格。例如,有的只发布了农财两厅实施指导意见和本市县实施方案,而未发布农财两部年度实施指导意见;
4、各市县对“上年度落实情况”这一项指标未充分理解,导致该项指标合格率最低。在此,对这一指标作出具体说明:以今年为例,上年度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应该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所有购机者的相关信息,可以分别从2014年及2015年补贴系统分别导出汇总。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也应该是2015年的工作总结。
5、未按照时限要求发布资金规模及实施进展情况。大部分市县都未按要求每半个月发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及实施情况公告,且未公布受益对象信息。此次检查,考虑到新网站上线不久等原因,只要发布了最近补贴资金使用及实施情况公告的市县,都评价为合格。下次检查将严格按照要求作出评价,各市县从现在开始要按照时限要求发布该项内容。
四、意见和建议
1、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检查中发现,很多市县都有一些好做法,例如,在公开资金规模及实施进展情况方面,文昌市做得比较规范,不仅每半个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及实施进展情况,收益对象的信息也比较详尽。在管理制度方面,保亭县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集中印发,体现了制度制定的严肃性;琼中县单独设立了“购机补贴管理制度”栏目,集中发布各项管理制度。各市县要经常登录其他市县的网站看看,学习其宝贵经验,并作为自身工作的参考;
2、充分重视,专人负责。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指派信息员专门负责网站维护建设工作,对照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抓紧查漏补缺整改;
3、注重经常,贵在坚持。农机购置补贴专栏的维护建设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各市县要经常比照省局通知要求,对专栏的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坚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各项信息。
下一步,省农机局将严格按照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30日的时限要求对全省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专栏维护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请各市县高度重视,配合省局做好该项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农机化信息网络水平,更好的发挥其“便民、利民”的作用,为农机化建设添砖加瓦。
海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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