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经与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会商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于会怀、林炎炎、朱孟洲、卢志民、姚建民等提出的相关建议给予反馈,并发布答复摘要。本报对涉及农机化发展部分进行了摘编整理,系统梳理了近几年农业部做了哪些努力以及未来发展规划。
关于鼓励农机化作业设备的研发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近几年,为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国家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一是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等,集中全国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攻关,破解了一批农机化发展难点热点问题。二是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50个体系中,大部分都设立了机械化或设施装备岗位专家,部分品种还设立了机械装备或设施环境功能研究室,开展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三是实施了《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2010—2015年)》,对“现代农业装备”学科群分期分批进行投资,推进农业机械化技术基础与关键部件、种养殖业重要环节的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农机性能质量评价与安全鉴定技术等研究。目前,在即将启动的“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农机装备”“化肥农药减施”“畜禽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等项目中,均包括了农机化科技研发内容。
〉〉下一步,农业部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科学谋划未来5至10年农机化科研的重点任务和重点课题,通过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加快急需的农业机械化技术研究、示范和推广应用。
大力推动养蜂工机具政策创设
我国养蜂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养蜂劳动强度大,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不高,直接导致养蜂生产效益偏低。推广养蜂工机具,有利于促进养蜂工机具研发,降低养蜂者劳动强度,提高养蜂业规模比重。
一方面,中央财政已经将养蜂专用平台纳入农机补贴种类范围,主要包括蜜蜂踏板、蜂箱保湿装置、蜜蜂饲喂装置、电动摇蜜机、电动取浆器、花粉干燥箱等专用机械。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对养蜂专用平台有关农业机械实行敞开补贴。
另一方面,农业部积极推动开展养蜂工机具示范推广试点,支持山东省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蜂工机具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拟对养蜂场户、合作社购买蜂机具给予适当补助,试点补贴资金从山东省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中统筹安排。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推动养蜂业政策创设,待山东省相关部门上报相关实施方案后,会同财政部尽快审核实施方案,监督试点项目实施,推动养蜂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促进蜂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细化补贴对象、条件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等文件,是现阶段政策实施的主要依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考虑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主体在地方,补贴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各省在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规定基础上,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购机主体类型和主管部门管理能力等自主确定。资金分配上,在综合考虑农作物播种面积等客观因素以及需求的基础上,将资金执行进度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对执行进度快的地区予以倾斜。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财政部指导各省加强补贴对象条件和资金分配机制研究,既充分考虑各地实际,又能兼顾全国范围内相对统一,进一步提升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于取消地膜实物补贴为现金补贴
近年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旱作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10亿元,支持华北、西北地区开展以地膜覆盖为主的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据统计,2015年河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7省(区)共推广以地膜覆盖为主的旱作农业技术2638万亩,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地膜购置、农田残膜回收、农机具购置、技术试验等。通过项目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应用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的积极性,推动了旱作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在旱作农业技术推广政策实施中,我们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组织项目实施。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财政部认真研究,从提高政策实效性的角度,进一步指导地方完善政策落实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关于同步跟进管理服务
农业部高度重视农机化和信息化融合,注重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农机化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目前,农业部已指导各省建立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可用于补贴申请办理、补贴参考进度调度等。在机具作业管理、核查年检、监理服务平台、信息查询等方面,各省也初步建立了管理服务平台。受工作条件所限,上述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相对独立,主要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运行维护,尚未实现全国联网。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全国农业信息化发展统一要求,协同有关部门,研究管理服务平台的整合,推进管理优化和程序简化。
允许部分省开展农用飞机购置补贴试点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防灾减灾工作,不断加大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支持力度,通过在小麦主产省和部分非主产省的主产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政策,能有效提高小麦生产防灾减灾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
2015年,农业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5〕26号),明确将小麦“一喷三防”补助标准从以前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不超过1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一步加大对小麦“一喷三防”的支持力度。江苏、山东、河南等省在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有力支持了小麦“一喷三防”工作。在小麦“一喷三防”政策实施中,目前通过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统一喷防已占到喷防总面积的30%,有条件的地区还开展飞机喷防作业。
〉〉下一步,农业部将指导各地加大专业化统防统治力度,允许部分省开展农用飞机购置补贴试点,进一步提高政策效果。
加大力度推广实施农作物秸秆还田
为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近年来中央财政陆续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一是将秸秆粉碎还田机、搂草机、压捆机等秸秆处理机构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201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补贴资金3.59亿元、补贴机具8.35万台,2015年对秸秆还田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当年全国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约6.5亿亩。二是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推广秸秆还田等技术。2014—2015年累计安排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资金16亿元,在全国重点推广保护性耕作、秸秆腐熟还田等技术。三是在部分省份开展秸秆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四是支持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
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39号),安排专项资金在辽宁等10个省份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力争试点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大幅提升。同时明确试点工作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多元利用、农业优先,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以农用为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并不断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水平。中央财政根据试点省份秸秆综合利用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补助,补助资金由试点省集中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组织开展调研,综合施策,继续做好以秸秆还田为重点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关于推进精准农业发展
农业部重点开展了四方面工作推进精准农业。一是开展农民培训和职业教育,积极壮大新型职业农民,为精准农业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二是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行动,大力发展智能化、复合型的农机装备,为精准农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三是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和农业物联网应用实验示范工程,加强农业遥感应用,为精准农业发展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四是启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提升农业生产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精准化水平,为精准农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下一步,农业部将适应精准农业发展需求,会同发改、财政、科技、教育等部门,着力夯实精准农业发展技术装备水平,强化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应用,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领作用,发展精准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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