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伦春旗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配合纪检委、财政局关于2014-2015年涉农涉牧补贴资金使用到位情况先后深入古里乡、大杨树镇开展检查工作。
工作组为贯彻落实惠农惠牧政策,要求各乡镇实施以下四项措施,逐步形成惠农惠牧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了资金违规、违纪使用及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为保证惠农惠牧政策落到实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责任,加强了各相关部门惠农惠牧的组织领导保证。
二严格工作程序,公开透明办事。在实施此项工作时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基层申报,部门审批,及时公示,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旗财政、农牧业等部门对补贴的群众及时公示、核对、复核、登记、建立档案,按照要求上报电子档案等相关资料,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到位。要对实施补贴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对涉农涉牧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四是扩大群众监管,接受群众监督。要依托政务网、乡镇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对惠农惠牧资金安排、补贴标准、政策规定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对实施惠农惠牧项目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工作组深入村屯、农户家中对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保证了惠农惠牧政策在鄂伦春旗的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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