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吉林省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粮食生产作业现代化,经吉林省政府同意,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日前下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将积极推动开展农机金融租赁、农机抵押贷款等金融业务创新,着力解决全程机械化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机装备建设中的 “融资难 ”“融资贵 ”问题。
吉林省着力解决农机装备融资难问题
据了解,吉林省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日益加快,农业资源偏紧和生态环境约束因素日益加剧,粮食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挤压矛盾日益凸显,粮食生产进入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能力、提高发展效益的关键时期。吉林省政府从省情出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将粮食生产现代化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是粮食生产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发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集约生产,推动规模经营;有利于加快促进粮食生产集成、节本、提质、增效;有利于加快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2016在吉林全省全面启动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到2019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并进行检查评估,2020年进一步巩固完善、全面提高和总结验收。到2020年底,力争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其中玉米、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3%以上,植保机械化能力达到60%以上,机械化烘干处理能力达到60%以上,秸秆机械化处理水平达到80%以上。全省30个粮食主产县力争达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任务目标》要求。接下来,吉林省将在全省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 “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补贴工作。补贴资金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据实结算兑付。年度补贴资金连续滚动使用,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满足购机需求。省级资金一方面用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机具累加补贴,另一方面与国家资金捆绑使用扩大规模。实施补贴资金市场化分配改革,补贴金额根据当地农机购买情况据实分配;实施补贴申领兑付方式改革,凡是按照补贴政策购置农机,自主申请后均可据实享受补贴;实施补贴操作权责改革,补贴由当地农机、财政部门全权办理;实施补贴机具省域购置制度改革,允许补贴对象通过生产企业直销方式购机。另外,吉林省将优先在粮食主产县(市、区)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通过农业信贷担保方式为全程机械化新型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积极推动开展农机金融租赁、农机抵押贷款等金融业务创新,着力解决全程机械化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机装备建设中的 “融资难 ”“融资贵 ”问题。优先在粮食主产县(市、区)集成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形成适合实际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每年全省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面积400万亩,高标准农机深松作业补贴面积6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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