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1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现对2016年上半年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情况、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通报。
一、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情况及主要特点
2016年1-6月,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328起,死亡30人,受伤114人,直接经济损失337.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实现“四下降”,下降比率分别为31.9%、23.1%、30.9%和19.5%,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向好。其中:拖拉机事故156起、死亡18人、受伤5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47.6%、60%和51.8%。联合收割机事故148起、死亡7人、受伤4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45.1%、23.3%和40.4%。其它农业机械事故24起、死亡5人、受伤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7.3%、16.7%和7.8%。
农机道路外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操作失误引发的事故占比较高。在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中,因操作失误引发的事故191起、死亡9人、受伤6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58.2%、30%和55.3%,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占比均超过50%。
(二)未年检和无证驾驶引发的死亡事故占比仍较高。在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中,未年检农机引发的事故90起、死亡23人、受伤4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27.4%、76.7%和40.4%;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引发的事故118起、死亡21人、受伤5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36%、70%和43.9%。未年检和无证驾驶引发的死亡事故占比均超过70%。
(三)无牌行驶现象有所好转。在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中,无牌行驶引发的事故55起、死亡16人、受伤2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16.8%、53.3%和25.4%。三项占比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6、5.7和1.9个百分点。
二、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特点分析
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2016年1-6月,全国共接报拖拉机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917起,造成370人死亡、89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72.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5起,下降8.5%;死亡人数减少62人,下降14.4%;受伤人数减少82人,下降8.4%;直接财产损失增加83.7万元,上升29%。其中,导致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增加4起;未导致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持平。
全国拖拉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39.8%的肇事拖拉机没有号牌,其中,安徽、江苏、广东、山东、贵州、浙江等6个省无号牌拖拉机肇事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59.2%。
全国拖拉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27.3%的肇事者没有拖拉机驾驶证,其中,安徽、江苏、贵州、浙江、广东、云南、山东等7个省份无证驾驶拖拉机事故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62.2%,贵州同比增幅较大。
三、2016年上半年较大以上农业机械事故情况
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2016年上半年较大以上农业机械道路交通事故7起,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1月2日20时50分,安徽省宿州市驾驶人刘某驾驶手扶拖拉机,沿101省道行驶至转弯处,与静止车辆碰撞,造成3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2016年1月27日12时许,浙江省杭州市驾驶人张某驾驶大型轮式拖拉机,途经大江东区江东大道与新湾大道路口,与大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拖拉机驾驶员及2名搭乘人员共3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2016年3月6日8时40分许,安徽省安庆市驾驶人杨某驾驶大型轮式拖拉机,沿206国道(烟灿线公路)行驶至1203公里+500米路段,未按规定会车,与运动车辆碰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2016年4月5日23时10分许,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驾驶人张某驾驶大型轮式拖拉机,行驶至110国道1080公里+800米处,与运动车辆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五)2016年4月8日12时35分,广东省清远市驾驶人何某驾驶大型轮式拖拉机,行驶至259省道19公里+600米处,与运动车辆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六)2016年4月17日13时05分,江西省宜春市驾驶人刘某驾驶小型轮式拖拉机,行驶至320国道(沪瑞线)978公里+600米处,与运动车辆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七)2016年5月2日8时10分许,江西省抚州市驾驶人陈某驾驶小型轮式拖拉机,行驶至石门街-宁都线213公里+900米处,与运动车辆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6年上半年,全国大部分地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大力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做好事故预防和处理,提高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水平,总体工作有力有效。但是,仍有个别地区存在统计报告事故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有的地方未按规定开展农机事故处置应急演练,有的地方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走过场,监理工作统计不认真等问题,个别地方违规超标准发放拖拉机牌证。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农机化发展的安全保障,农机事故统计分析是科学研判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参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7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狠抓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全面把握事故特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科学判断事故发生发展趋势,针对问题提出有效工作措施。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等有关规定,积极建立与公安交通部门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和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努力提高农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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