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正处于大刀阔斧的改造阶段,不同的农业领域逐渐呈现出了新的气象。而农业政策作为农业生产的指导性文件,对我国农业的发展极其关键,不仅给我国农业生产提供了很好的方向和思路,还对我国农民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所以,了解农业政策应该是每一个农户的必修课。
下面将为大家盘点2016年七月第三周(7月18日—7月24日)颁布的新政策法规。如需关注更多政策,请查询国家或地区农业网站。
- 国家政策 -
政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
内容: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有超过1/3的承包土地流转出去,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则是引导土地经营权公开、公正、规范流转交易的平台,有重要作用。近日,农业部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
我国农业处于政策改造期 理清重点看仔细
重点:
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对象、品种、程序等做出了规定
《规范》提出,交易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交易条件应该是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无争议,交易双方具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要求。交易品种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也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以及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
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须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规范》在流入方进场交易时特别提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此外,当前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地呈加快发展态势。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要有严格的门槛,租赁的耕地只能搞农业。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商资本下乡行为,此次《规范》强调,流入土地超过当地规定标准以上的,须提供农业经营能力等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有权批准机构准予流转交易的证明。 政策:《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内容: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目标是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
重点:
核心内容之一: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一是完善交通物流网络。完善枢纽集疏运系统、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构建便捷通畅的骨干物流通道。二是提高联运服务水平。强化多式联运服务、拓展国际联运服务。三是优化一体化服务流程。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健全一体化服务保障。 核心内容之二:构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一是建设完善专业化经营平台。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建设专业化经营平台;鼓励平台企业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支持平台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担保结算、金融保险等服务;推动跨境交通物流及贸易平台整合衔接。二是打造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承载“一单制”电子标签码赋码及信息汇集、共享、监测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加强对各类平台的监督管理。强化平台协同运作。 核心内容之三: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一是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公路港网络。完善公路港建设布局,强化公路港功能。二是推广集装化标准化运输模式。加大运输设备集装化、标准化推广力度,加强技术标准支撑保障。三是发展广泛覆盖的智能物流配送。发展“互联网 城乡配送”,推进“互联网 供应链管理”,强化“物联网 全程监管”。 - 地方政策 - 地区:广西 政策:广西放宽农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内容: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明确将放宽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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