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券报发布报道称,2016年以来,安硕信息、欣泰电气、同花顺、吉峰农机、*ST新梅、*ST常林、*ST南化、*ST舜船、*ST川化等42家公司发布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其中主要有两类风险,一是连续亏损而存在暂停上市风险;二是被证监会调查而存在暂停上市风险,吉峰农机被列入其中。
吉峰农机扭亏为盈 已无退市风险
吉峰农机昨日公告称,近期,部分媒体和网络报道将该公司列入可能退市的名单之内,由于上述传闻,该公司连续接到大量投资者电话,质询公司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在公告中,吉峰农机作出澄清说明:尽管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但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9.14万元,扭亏为盈,公司暂停上市的风险解除。
吉峰农机关于公司存在退市风险传闻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6-062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存在退市风险传闻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传闻情况近期,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吉峰农机”)关注到部分媒体和网络报道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名单,将我公司也列入可能退市的名单之内,由于上述传闻,公司连续接到大量投资者电话,质询公司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二、澄清说明 关于上述传闻报道及投资者质询,公司特作出如下澄清说明:由于公司 2013 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2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在披露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同时首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 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2016年 4月 26日,公司发布了《2015年年度报告》, 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91,398.15元,实现扭亏为盈,不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第一项“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一) 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的规定,公司暂停上市的风险解除。 三、 其他说明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四、 必要提示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 7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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