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各地农机保有量增长迅速,同时农机损毁、人员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也随之增多。由于我国农机保险的相关机制目前还不是很健全,不少事故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补偿,造成了一些“因事返贫”现象。近年来,农机保险特别是政策性保险在全国各地得到有效推动,加上一些互助保险、商业保险的辅助作用,为广大农民和农机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促进了我国农机化的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陈涛
“这要得益于农机保险。”江苏省涟水县的农机驾驶员小夏说,他在驾驶农机作业时,发动机高温起火造成机器受损后进行了大修,不到一个月,就从保险公司领到了赔付的2.7万元。
2013年开始,国家正式把农机保险列为农业政策性保险,享受政府专项补贴。3年多以来,农机保险开始在全国各地逐渐兴起,并受到了农民和农机手的欢迎。农机保险既能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补偿农民的经济损失,在事前也发挥着安全教育与预防作用,不仅为广大农民撑起了防灾防损的“保护伞”,也有利于恢复农业生产、稳定社会以及保障农机化的健康发展。
保险让农机不再“裸奔”
“十年致富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这句话在农村广大农民和农机手之间一直流传甚广。
据报道,去年10月份,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黄陂镇霍源村村民曹四英的丈夫李佑发,开着自家收割机完成一天的稻子收割工作后,在检查机子漏油时,几百斤的割台突然掉了下来,直接压在了他的头上,当场被压身亡。然而,由于没有购买农机保险以及事故责任难划分等原因,曹四英不得不独自面对这个困境。
去年同样“倒霉”和陷入焦虑的还有安徽省阜南县许堂乡富友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韩于喜。据了解,合作社有8台收割机去河南永城市午收跨区作业时,其中一台在田间作业时不慎撞伤了当地的老农。虽然在该县农机局与河南当地农机局的协调下,被派出所扣押的收割机和机手都放出来了,“但没有买农机保险啊,这一年的午收算是白干了!”韩于喜无奈地说。
据悉,农机作业属于高危风险行业,已被纳入国家安全生产13个重点行业,每年事故率约为3%,伤亡损失率0.2%,死亡率0.01%。
“一起起事故的背后是一个个陷入困境的家庭。”江苏省农机局赵红彬说,很多农业机械和农机从业人员,由于没有农机保险的保障,几乎就是处于“裸奔”的状态,这就必然造成农机和农机手在发生意外事故后,缺乏及时有效的赔偿补偿途径和权益维护渠道。
很多人都知道,汽车发生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找保险公司理赔。现如今,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具已经成为广大农民日常依靠的重要生产“工具”,这些农业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农机保险自然就成了农机户和农机手们的“保护神”。
“只要在农机操作的过程中有人受伤了,不管是伤了别人还是伤了自己,农机综合险都可以进行赔付。”赵红彬介绍说,江苏推出的农机综合保险不仅“定人”投保,而且还“定机”投保,只要是合法操作人员操作被保险的农业机械,发生意外均可获得保险救济,这也符合农机使用风险救济的本意。可以说,农机保险的出现给过去“裸奔”的农业机械穿上了一件“保险外衣”,为农机手系上了一条“安全带”,真正是为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
各地渐渐兴起农机保险
农业保险是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农机保险则是农业保险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集约化生产,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也有利于增强农民保险意识,推进保险服务业在农村地区发展。
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大兴乡的李某驾驶农用拖拉机在行驶时刮碰了行人,经保险公司审核后理赔成功,日前收到保险公司打来的一笔理赔款。“幸亏有交强险,否则自己的损失就大了。遗憾的是没有上商业险,如果上了的话,自己一点钱都不用掏了。”拿到理赔款的李某说。
据悉,江苏是全国最先开办了农机具保险的省份。早在2007年,江苏省人大修订了《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农业机械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为开展农机政策性保险提供了法律依据。
去年,江苏省农机局联手省保监局创新险种,将分散的各种农机具保险整合为量身定制的“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主要包括农业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操作人员责任保险三个部分,形成了农机使用相对完整的保险保障体系,实现了一个险种多项保障。农民根据机械种类投保,保费多少、财政补贴多少、自缴多少,赔什么、不赔什么、怎么赔、赔多少,合同上一目了然,一次投保,一次签约,一次缴费,方便易行,而且提升保证了额度,保障程度更高了。据了解,2015年江苏全省参保政策性保险的农业机械超过9万台次,驾驶人员意外伤害险参保达78352人次,省级财政补贴资金2100多万元,各市县级财政补贴资金超过3000万元。平均每个参保农民直接减少支出410元左右,出险农民获赔金额最高可达45万元。
浙江省农机局于2014年与安信农保浙江分公司签订了《农机保险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了农业机械损失保险、操作人员及辅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纯农田作业拖拉机交强险。这份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基本覆盖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农业机械,如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等,并针对不同机具设置4款保险组合,农户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购买。
全面推广覆盖尚需时日
农机保险特别是保费少、赔付高的政策性保险,让广大农户实实在在体会到了实惠。“农机盲点多,多多少少可能会出现点小事故。有了农机保险就踏实多了。我家拖拉机和收割机都上保险了,验车的时候上,一上就一年,第二年再验车时还上。最好是没出险,其实咱就是弄个预防。”天津市武清区农机户刘长瑞说。
农机保险对于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促进我国农机化发展具有的重大意义。“但大连市大中型拖拉机和收割机在2万台以上,保险覆盖却还没有达到5000台,保险的覆盖面比较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大连分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部张华说。
确实,目前我国农机保险的发展现状其实并不是太好,不仅商业性农机保险全面推广困难重重,即使政策性农机保险也覆盖面不广。一方面是大多数农机户认为自己的农机具很少上路,因而不愿意投保;另一方面则由于投保率低,缺少规模支撑,拖拉机赔付率较高,保险公司也缺少开展农机保险积极性和主动性。
浙江嘉兴市的农机户周祖民说:“保险赔偿金额不高,不像汽车保险赔偿金额那么多,这是我们农户投保热情不高的原因之一。此外,农机保险的保费偏高也让不少人打了退堂鼓。”
“因为农机保险大部分属于自愿投保,部分农户还没有保险意识。”安徽省农机局胡道林认为,农户接受和思想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除了在增加保险内容上下功夫,还要加大宣传力度。
专家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农业政策性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机构保险为辅的农业生产作业机械保险体系,并以实现“十三五”期间农机作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提出具体时间表;要抓紧制定出台“农业生产作业机械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保险条件,明确保险途径,优惠保险费率;要将农业生产作业机械保险优先纳入农业保险“扩面增覆”项目,允许把中央财政下拨到省级的购置农机具补贴年度结余,切出部分资金用于保费补贴,并统一规定各省级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机保险补贴,尽可能提高保费补助额度。同时应建立农机保险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承保主体经营风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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