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50%以上,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化肥、农药及水资源利用率迈上新台阶。
在发展目标方面,意见提出,到2025年,种植设施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结构类型更加优化,以塑料大棚、日光温室和连栋温室为主的种植设施总面积稳定在200万公顷以上;设施结构区域化标准化设计、建设、改造稳步推进,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新型设施结构、材料和节能降耗技术装备取得突破;适宜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和新技术新模式加快推广,设施蔬菜、花卉、果树、中药材的主要品种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50%以上,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化肥、农药及水资源利用率迈上新台阶。
在主要任务方面,意见称,要推进设施布局标准化。围绕设施种植产业优势区域,推广标准化温室设施。
北方以节能日光温室为主、南方以塑料大棚为主。黄淮海、环渤海和西北暖温带,东北和西北中温带区域,以发展节能日光温室为主,适度发展大跨度塑料大棚,在能源成本较低地区适度发展连栋玻璃温室和连栋塑料温室。长江流域亚热带多雨区以发展单栋和连栋塑料大棚为主,适度发展遮阳棚、防雨棚、防虫网室。华南亚热带多雨区以塑料大棚、遮阳防雨棚为主,有条件的地区适度发展连栋塑料温室。华南和西南热带区以连栋塑料大棚、遮阳棚为主,适度发展防虫网室和连栋塑料温室。青藏高原气候区以发展节能日光温室为主。
意见还称,要推进设施建造宜机化。制修订适宜不同地区的标准化温室设施结构与建造的标准,明确满足农机作业条件的空间结构、出入口、内部通道等方面尺度,提出符合设备安装需要和安全生产要求的结构强度规范。
同时,加快老旧种植设施的宜机化改造,依照农机通行和室内作业条件,改造出入口、骨架、耳房、缓冲间、室内通道等,优化种植空间布局,创新宜机化种植模式,满足设备安装运转、机械通行作业需求。积极推广节能型设施建造材料和低能耗电动设施装备,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意见明确,要推进生产作业机械化。加大设施种植装备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支持产学研推用协同攻关,突破精量播种、育苗嫁接、移栽和收获等环节技术装备短板。加快提升环境调控、植保作业的机械化水平,推广普及土地耕整、灌溉施肥技术装备。推动电动运输、水肥一体化设施以及多功能作业平台等与温室结构集成配套。加力推广尾菜、植株秸秆、残膜等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装备,实现设施种植清洁生产。
此外,开展联合攻关,加快选育、推广宜机化设施专用品种,示范推广宜机化种植技术模式,推进各环节机具装备的协同配套,积极构建区域化、标准化的设施种植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促使良种、良法、良机配套,为机械化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实现设施种植全程机械化。
意见还表示,要推进设施装备智能化。加快信息化和机械化融合,推广环境自动调控、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和作物生长信息监测等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加大科技攻关力度,重点突破设施种植装备专用传感器、自动作业、精准作业和智能运维管理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制嫁接、授粉、巡检、采收等农业机器人和全自动植物工厂,实现信息在线感知、精细生产管控、高效运维管理。
意见指出,要推进生产服务社会化。引导温室大棚种植户组建设施种植机械服务合作组织,提升生产全过程机械、设备共享服务能力。加强设施种植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的支持指导,培育设施种植农机合作社、生产联合体、综合服务站等社会化专业性服务组织,开展大棚建造、维护保养、机具租赁、种苗供应、作业托管和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创新服务机制,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设施种植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加强对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引导服务组织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也提出了五项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推进科技创新,强化示范引导,加强公共服务。
其中,完善扶持政策措施方面,意见称,要制定设施种植基地建设和改造的宜机化标准和工作指引,积极争取财政、金融等部门支持,统筹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推进设施大棚宜机化建设、改造。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将更多设施种植装备纳入补贴范围,扩展标准化大棚骨架补贴试点范围,积极探索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路径。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完善设施建设和改造标准。
此外,推动金融机构对权属清晰的温室大棚设施装备开展抵押贷款,探索对购买大型设施农业装备贷款进行贴息,推广“大棚贷”“大棚险”等农业信贷保险模式。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本投入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农机购官方微信(nongji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