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
2012年开始,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生了变化。以前全国普遍的做法叫做“差价购机,省级结算”,也就是农户去买农机时,不用掏全款,直接拿到的就是已经扣除了补贴的农机价格,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直接补给农机生产厂家。但这项政策在实施过程当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个别不诚信的农机厂家骗取补贴资金,一些农机部门发生了腐败窝案,使购机农民得不到补贴的实惠。从2013年起,政策从“差价购机”变为“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即农民需要先全款购机,经审核后,政府再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到农民银行卡上。与以前相比,农机购置补贴更加公开透明,农民享受到的实惠也看得见摸得着了。但同时出现了新问题,我国每年都有150万到200多万农民要购买补贴农机,绝大部分购农农民一下子拿不出全额购机款,大部分经销商也没有足够资金垫付,造成购机补贴资金部分基本由生产企业垫付的普遍现象,等农民申领到资金后再通过经销商支付给生产企业。
2018年2月,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明确提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很到位,极大地激发了农机手的购机积极性。但从农民购机到领取农机购置补贴周期太长,即使国家补贴资金已经及时到位,也有些地方财政部门迟迟不给用户兑现,出现了农民用户超过一年甚至更长时间领不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现象。农机购置补贴迟迟不能到位,致使企业垫付的大量资金就不能及时回收,运行压力加大。
农机购置补贴是利国利民利企的好政策,有效调动了农机经销商、农机手经营和购买农机产品的积极性,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意义重大。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实施,社会风气发生了巨大变化,各项社会管理越来越严,社会监督越来越到位,与农机补贴有关的管理部门工作作风越来越扎实,农机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意识增强。建议国家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监管和审查力度,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兑现,杜绝上半年买机下半年补贴甚至更长时间补贴的现象,减轻企业生产经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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