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55号建议的答复》,针对赵剡水、赵昭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家投入力度,支持丘陵山地农机化发展的建议”,经研究,作出答复。
当前,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8%。但受地形条件差、种植制度复杂、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小田块农机投资效益低等特殊因素制约,丘陵山区仍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最薄弱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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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把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摆上重要议程,积极谋划、创新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明确思路目标。2017年组织召开首次全国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座谈会,研究确定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合力推进”的发展思路。《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对推动丘陵山区机械化发展做出重要部署,明确到2025年,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要达到55%。
二是完善扶持政策。现行137个补贴机具品目照顾到了大多数区域的需求,每个品目均覆盖大、中、小型系列产品。考虑到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在优化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过程中,对微耕机、耕整机、田间管理机等小型机具品目予以保留,并在种植施肥、田间管理、收获及收获后处理、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中注重兼顾小型农机具。同时积极支持丘陵山区省份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一些省份还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丘陵山区农机具进行累加补贴。今年5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设内容”中明确包括田间机耕道建设。
三是加强研发推广。近年来国家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支持开展了丘陵山地小型农机具技术研究示范、山地橘园省力栽培机械研究示范等课题,形成了多项科研成果,为解决丘陵山区“无机可用”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根据丘陵山区农业生产需求,组织开展农机新装备新技术试验示范活动,微小型耕作机械以及林果规范栽培、高效植保、修剪套袋、移动采摘、分级筛选等装备加快普及。
四是改善作业条件。国家加大对包括丘陵山区在内的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工程的投入力度,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标准针对更好满足机械化作业要求做了新的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督查激励范围。重庆、广西等地加强耕地宜机化改造力度,农业部门组织多次现场观摩活动,推广“改地适机”典型经验,对改善机械化作业条件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短板所在、也是潜力所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8〕42号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创设,重点在“宜机化”改造和农机产品研发上下功夫、出实招,不断提高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
一方面,着力提高丘陵山区农机作业便利程度。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扩展丘陵山区大中型农机运用空间,明确分省建设目标与保障措施,加强建设监理和验收评价。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各类规模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对丘陵山区条件适合的连片土地进行宜机化整理,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
另一方面,着力破解丘陵山区“无机可用”“无好机用”难题。组织调查发布全国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及装备需求,重点瞄准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需求,加快推进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适合国情、农民需要、先进适用的各类农机,特别是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高效、绿色、智能型机械。鼓励有关省份优先足额满足丘陵山区市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将当地特色作物发展急需的创新农机产品优先纳入新产品补贴试点,支持其开展补贴机具档次优化工作。引导各地重点培育一批有较大服务规模、有较完备的装备设施、有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的“农机合作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示范带动丘陵山区新技术新机具应用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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