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沂水县农机局严格按照省、临沂市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及操作要求,多管齐下,积极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实施过程中报名申请、机具核查等,补贴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开展顺利。
山东沂水县上半年农机补贴总额达到752.7330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县农机局历年来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成立全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和全县农机经销商会议,传达上级补贴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努力使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组织补贴工作人员会议,严明补贴工作廉政纪律,明确工作操作程序,要求每名同志工作都要认真负责,公开透明,确保不出现问题。
深入乡村宣传,做到人尽皆知。采取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力度,主要包括电视、网络、报纸、条幅、标语、明白纸等形式,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大厅、县农机局、各乡镇设立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将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到乡镇、村组、农户;搞好调查摸底工作,设立咨询电话,详细记录农户农机具购买需求,并利用电子表格进行分类汇总分析,明确今年的补贴重点和方向。
严格补贴程序,确保工作质量。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补贴机具品种、性能、配置、价格目录公开,农民自主选购,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补贴流程,组织购机者申请报名-确定补贴对象-购机者自主购机-申请补贴资金结算-机具核实-资金兑付,努力做到每一步骤都严格按要求操作,每一步骤都不出现问题,特别是在机具核查时做到“三实”和“三见”,即:实名、实机、实地点;见人、见机、见证件。
突出补贴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对深松机、粮食烘干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棉花收获机、花生联合收获机及青饲料收获机和10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作为补贴重点,实行应补尽补,敞开补贴;严格“定额 比例控制”的政策规定,展开农机市场销售调查,防止经销商为获取补贴额度虚开补贴机具发票行为;召开经销商承诺大会,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违犯政策规定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截止上半年,共报名申请补贴机具3872台,打印指标确认书3841份,受益农户3792户,补贴总额达到752.7330万元,其中补贴轮式拖拉机93台,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23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20台,花生联合收获机12台。其中149名贫困户购买了小型补贴农机具,补贴金额达到12.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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