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16年的12年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连年大幅增长,共落实中央和省财政补贴资金9220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48300余台,受益农户3.9万余户,拉动社会投资1亿余元。全市补贴机具种类稳步增加,受益农户范围逐渐扩大,补贴操作方式不断完善。
今年,省财政分配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80万元已落实到各区。为进一步方便农民办理补贴手续,将补贴资金更加实在地落实到农民手中,我市继续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一站式”服务新模式。目前,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各区补贴申请工作已全面展开。在此,将我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变化进行细致解读,希望有助于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此项政策。总体归结为“五个不变,四个调整,两个加强”。
“五个不变”确保政策连续
从去年开始,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就开始实行“自主购机、带机审核、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案,今年实施方案将保持总体不变,以方便农户购机,提高社会认可度。补贴对象保持不变。即为全市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的资质保持不变。必须是登上山东省农机补贴推广目录的。经销商的选定原则保持不变。必须是农机产品经销企业经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在山东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选择并公布后,即可进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销售。农机补贴操作程序保持不变。去年,市农机局已经探索出一套较为完善的补贴程序,因此今年仍将沿用。具体补贴操作程序包括购机者购机、核实机具、申请补贴、补贴公示、发放补贴五个流程。补贴发放方式保持不变。农机补贴仍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发放模式,由各区农机部门组织报名审核后,由所在区财政局进行兑付。
“四个微调”农民购机更方便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12年,是农民不断受益的过程,也是不断完善政策,提高效率的过程。今年,省农机局对农机购置补贴再次进行了局部微调,主要包括机具种类、突出重点、资金控制、管理模式等四个方面。
突出补贴重点。按照加快推进粮棉油及饲草料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的要求,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充分发挥农机化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确定了对深松机械、免耕播种机、花生联合收获机及青贮饲料收获机实行应补尽补,敞开补贴。把与深松机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作为补贴重点,优先满足农民需求。缩减补贴范围。主要是将一些低端、低值、需求量少和监管难度大的产品剔除补贴范围。机具补贴范围由2015年的11大类35小类79个品目缩减为11大类34小类70个品目。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控制补贴额度。受原材料价格等成本变化的影响,农机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体现公平,防止同档次内个别产品补贴标准过高,根据省局的要求今年采取“定额与比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补贴标准,即实际补贴额度不高于30%的产品,按照定额进行补贴;实际补贴额度超过30%的产品,则按照该产品市场售价的30%进行测算补贴。规范操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在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大厅及新增业务办理站点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两个加强”保障政策实施
今年,市农机局还将在各项保障措施上加以完善,进一步确保补贴的公开、公正、公平。并将在政策宣传和违规查处两方面加大力度。
对补贴政策宣传将进一步加强。继续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多方面畅通群众政策咨询渠道,创新政策宣传方式;通过网络、媒体等平台,让群众更加方便、直接、精准地了解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将进一步强化。市农机局将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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