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经省农机局局长办公会审定,《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规划》主要由六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主要成就和经验。从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农机科技应用、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化管理水平、农机制造和流通水平等方面简要回顾“十二五”时期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的成就,总结出必须坚持农民群众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和创造;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坚持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度推进农业机械化等工作经验。
第二部分, “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环境条件。分析了“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机遇,主要包括依法兴机全面推进、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规模经营逐步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兴起、发展内在需求迫切、机艺融合步伐加快、装备制造方兴未艾、金融支持配套跟进等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着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完善农机化创新体系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等严峻挑战。
第三部分,“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指导思想,确立了市场主导、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绿色环保、持续发展;开放发展、共享成果;量质并举、转型升级等六条基本原则,提出了总体发展目标、区域发展目标和十项主要任务。规划提出,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5000万千瓦,单位面积动力投入效率明显提高,农机原值达到550亿元。八大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水稻、油菜机械化水平继续在全国保持前列,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第四部分,“十三五”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重点与区域布局。立足于保持优势、抓住机遇、突破瓶颈、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实现跨越,确定了六个方面的发展重点,明确了江汉平原粮棉油渔主产区、鄂北岗地及中部粮食主产区、鄂中东低山丘陵粮棉油特林牧主产区、鄂东南低山丘陵粮林茶牧主产区、鄂西林特粮牧主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等六类地区的区域布局方案。
第五部分,“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提出,将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项目、全面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推进项目、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农机公共服务能力与体系建设项目、农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跨越项目、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建设项目、“平安农机”创建项目等八大重点项目。
第六部分,“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保障措施。从体制机制、资金、科技、人才、装备和宣传等六个方面提出促进农机化发展的保障措施。
省农机局同时要求各地农机部门和相关单位运用好规划,制定重点工作计划要与规划相衔接,切实发挥规划指导工作的作用;要强化规划的执行,按照规划的总体部署,细化年度工作推进目标,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切实发挥规划推动工作的作用;要强化规划的绩效评估,对照农机化发展目标,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不断破解发展新难题、开辟发展新境界、拓展发展新空间,确保如期实现“十三五”我省农机化发展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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