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蒲江县检察院获悉,蒲江检察院办理一起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徐强(化名)在明知申请者存在虚假购机骗取补贴和倒卖补贴农机非法获利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便利。徐强共违规办理174台大中型农机补贴,给国家造成718万余元的农机补贴损失。蒲江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4日依法判决徐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追缴其所有违法所得。
权钱交易为骗补者提供便利
51岁的徐强 (化名)自2010年以来一直担任蒲江县农发局农机监理科科长。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完成农机科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审批、监管和制度的制定,完成信息录表等工作。
2013年,徐强作为蒲江县农发局农机监理科科长,负责蒲江县农机购置补贴的审查监管工作。农机购置补贴的具体程序是比较细致完善的,农户领取申请表,到所在村委会签字盖章,再到所在乡政府农业办签字核实盖章,两万元以上的要到农机合作社开具介绍信,然后到农机科初审和签字。三万元以下的由徐强签字即可,涉及三万元以上的要交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审批。
2013年之后,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直接针对农户,一级经销商将大型农机的销售权下放给个体经销商。何某是蒲江县某农机经营部负责人,他找了一些农户来提供身份信息,并用农户的身份信息去购买由国家补贴的大型农机具,再把这些大型农机具进行倒卖。徐强在明知何某存在虚假购机骗取补贴和倒卖补贴农机非法获利的情况下,仍然为何某提供便利,让何某顺利购买了有国家补贴的7台大型拖拉机和1台菜籽收割机,获得国家补贴近40万元。何某把机器按销售价减去补贴金额后,以每台上涨5000多元的价格销售出去,非法获利3万多元。事后,何某送给徐强感谢费5万元,徐强毫不犹豫地收下了。
徐强认为自己所做之事都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审核上的漏洞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只要当事人不讲,别人是无法知道的。抱着这种侥幸心理,他又给予购机便利,并收取了他们的感谢费17万元。徐强共违规办理174台大中型农机补贴,给国家造成718万余元的农机补贴损失。
犯受贿罪被告人获刑八年
案发前,徐强为掩盖犯罪事实,将王某、何某、詹某、杨某、李某的感谢费予以退还当事人。何某给他的5万元感谢费全部被他用来购买奇石、盆景、根雕和个人消费。
2014年7月24日,蒲江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对徐强涉嫌受贿案侦查终结并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蒲江县检察院公诉部门于2014年9月10日起诉至蒲江县人民法院,蒲江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4日依法判决徐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追缴其所有违法所得。
检察院认为,本案中,徐强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从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徐强自己手握的权力过于集中,在监管缺失、工作机制不透明的情况下,权力寻租也极易发生,继而产生腐败。
检方认为,从查办的案件看,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发生在审核环节。如果审核人的权力过于集中,监督又流于形式的话,就很容易出问题。蒲江县检察院针对此案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大了对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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