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大省,为了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日前,山东结合省内实际,就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开展粮食整建制高产攻关,打造一批“吨粮市”和“吨粮县”。
《意见》称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明确对各部门提出任务分工。其中,农业部门要抓好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耕地环境监测治理、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的工作力量;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渔业、畜牧、果蔬的代粮、节粮、促粮作用,加快推进“海上粮仓”建设。
在任务目标上,《意见》提出具体时间表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到地块,确保2020年前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21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980万亩。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作为市县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今后山东将编制实施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0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5982万亩,建设10万亩以上的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70个以上,小麦、玉米两季合计亩产达到1100公斤以上。开展粮食整建制高产攻关,打造一批“吨粮市”和“吨粮县”。同时,山东还将以国家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载体,实施“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普及新型云农业科技园模式,带动互联网+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到2017年年底前,山东将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络,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济南、青岛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并配套相应的应急加工企业、储备设施和配送中心。提高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能力,济南、青岛和价格易波动地区要达到15天、其他设区市政府驻地要达到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储备市场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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